第三章  住房建设规划布局

第十一条、住房分区划分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开发建设时序的要求,对城市三大区域的住宅用地进一步细分为九个区域,以利于现状调查数据的统计。

铁西片区:京广铁路、德胜北路、西环路、洞庭大道及洞庭湖岸线所围合的区域;

七里山片区:德胜北路、西环路、洞庭大道、沿湖大道、桂花园路所围合的区域;

城陵矶片区:桂花园路、京广铁路、芭蕉湖西岸、煤灰路、洞庭湖岸线、长江岸线所围合的区域;

南湖片区:西、北至京广铁路,南至南湖,东至大桥河区域;

八字门片区:大桥河、京广铁路、107国道、北港河、奇西路所围合的区域;

湖滨片区:洞庭湖、南湖、月星湖围合的湖滨地区;

奇家岭片区:由南湖、北港河、奇西路和岳兴路围合的区域;

⑻ 云溪片区:包括云溪-松阳湖-道仁矶组团、路口-陆城组团;

⑼君山片区:、君山区柳林镇区域。

住房分区具体详见《住房分区划分图》。

第十二条、住房分类划分

为便于对城市住房建设进行管理,控制住房面积结构比例,根据规划各片区中居住用地分布所在地的周边环境、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条件、开发实施时序、地价、功能分区和土地利用现状等因素分析,在户型结构比例总量平衡的基础上(即90平方米/户以下户型面积与90平方米/户以上户型面积比例为73)对城市住房按一类控制区、二类控制区、三类控制区进行控制。具体分区为:

1)、一类控制区包括洞庭北路以东、鲁肃巷以西、翰林街以北、机关幼儿园以南所围合的区域;金鹗路、白杨坡路、青年中路、花板桥路以南至南湖游路、嘴前路之间的区域;穆家坡路以南,虎形山路以北,马家山路以西,湖滨大道之间的区域;奇西路、见微路、李芳路围合地区至南湖之间的地段;北港路、冷水铺路、雷锋山路、八字们路、长山路、白石岭路及北港河两侧围合的地区;通海路以东,芭蕉湖路以北,洛家山路以南至芭蕉湖之间的地区;纬一路以南、纬三路以北、外环西路以东至旅游路之间的地区;沙鸥路、柳毅大道、世纪大道和濠河岸线围合的地区;洗马路、环北路、云中北路、云中西路、胜利路、希望路和云溪路围合的地区;环西路、京广铁路、新埠路之间的地区。

2)、二类控制区包括通海路、吉家湖路和铁路专用线围合的地区;沿湖小区范围;茅草街以南的区域;金鹗山、城东路、德胜路、南辅道、站前路、琵琶王路、北港路、金鹗路、花板桥路、青年路、白杨坡路围合的地区;枫桥湖路、岳州路至东风湖地区;茶园路至洛王路之间冷水铺路两侧地段;回龙桥路、八字门路、白石岭路、长山路、青年路和通海路围合的地区;湖滨片区除一类控制区外的其他居住用地范围;奇西路、李芳路和学院路围合的地区;云溪片区 和君山片区除一类控制区外的其他居住用地范围。

3)、三类控制区包括中心城区除一类、二类控制区以外的其他居住用地范围。

住房分类具体详见《住房户型面积结构规划图》。

第十三条、住房建设规模规划:市场引导,严格按住房分类控制住房户型结构比例。

2006年至2010年中心城区、云溪片区、君山片区住房开发总量所占比例规划确定为:88.7%、8.0%、3.3%。各片区分年度商品住房建设总量见附表1  各片区住房开发量的土地需求见附表2

2006-2010年一、二、三类区域分年度住房开发量,具体如下表:

4                                               单位:万平方米

年份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全市需求面积

89.0

102.4

117.6

135.3

155.7

一类区需开发面积

26.7

30.72

35.28

40.59

46.71

二类区需开发面积

35.6

40.96

47.04

54.12

62.28

三类区需开发面积

26.7

30.72

35.28

40.59

46.71

规划“十一五”期间岳阳城市住房建设,各年度户型面积结构即90m2以下/套住宅与90m2以上/套住宅比例为73,完全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的要求

规划各片区中一类区居住用地中90平方米/套以下住房建筑面积与90平方米/套以上住房面积控制比例见下表:

5  90平方米/套以下住房建筑面积与90平方米/套以上住房面积控制一览表

片区名称

90平方米/套以上住房面积(万平方米)

90平方米/套以下与90平方米/套以上住房面积比例

  

铁西片区

6.0

37

 

南湖片区

23.6

37

 

七里山片区

6.8

37

 

城陵矶片区

14.0

37

 

八字门片区

52.0

37

 

奇家岭片区

12.0

37

 

湖滨片区

7.0

37

 

云溪片区

12.0

37

 

君山片区

5.0

37

 

规划各片区中二类区90平方米/套以下住房建筑面积与90平方米/套以上住房面积控制比例为64,三类区为100

第十四条、经济适用房规划

(一)、经济适用房规划原则及目标:严格执行《岳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按照总量控制、分区建设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二)、经济适用房用地规划:规划2006年到2010年,岳阳市经济适用房建设总量达到106.3万平方米。其中2006年建筑面积15.8万平方米,2007年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2008年建筑面积20.8万平方米,2009年建筑面积24.0万平方米,2010年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五年经济适用房建设共需建设用地70.9公顷,其中200610.5公顷,200712.1公顷,200813.9公顷,200916.0公顷,201018.4公顷,规划用五年时间基本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十五条、廉租房规划

 (一)到“十一五”期末,规划共解决6417户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廉租房建设总量为31.7万平方米,建设用地需求21.1公顷。

其中: 2006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用地面积1.3公顷;2007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用地面积4.9公顷;2008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用地面积4.9公顷;2009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用地面积4.9公顷;2010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用地面积5.1公顷。

具体情况见附表4

第十六条、拆迁安置房和居民点规划

   岳阳市到2010年共规划拆迁还建居民点20个,总用地面积为137.6公顷。

其中 铁西片区:1个点;七里山片区:1个点;城陵矶片区:1个点; 南湖片区:4个点;八字门片区:1个点;湖滨片区:3个点;奇家岭片区:3个点;云溪片区:1个点;君山片区:1个点;金凤桥片区:4个点。

具体情况见附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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