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住房建设规划布局
第十一条、住房分区划分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开发建设时序的要求,对城市三大区域的住宅用地进一步细分为九个区域,以利于现状调查数据的统计。
⑴ 铁西片区:京广铁路、德胜北路、西环路、洞庭大道及洞庭湖岸线所围合的区域;
⑵ 七里山片区:德胜北路、西环路、洞庭大道、沿湖大道、桂花园路所围合的区域;
⑶ 城陵矶片区:桂花园路、京广铁路、芭蕉湖西岸、煤灰路、洞庭湖岸线、长江岸线所围合的区域;
⑷ 南湖片区:西、北至京广铁路,南至南湖,东至大桥河区域;
⑸ 八字门片区:大桥河、京广铁路、107国道、北港河、奇西路所围合的区域;
⑹ 湖滨片区:洞庭湖、南湖、月星湖围合的湖滨地区;
⑺ 奇家岭片区:由南湖、北港河、奇西路和岳兴路围合的区域;
⑻ 云溪片区:包括云溪-松阳湖-道仁矶组团、路口-陆城组团;
⑼君山片区:、君山区柳林镇区域。
住房分区具体详见《住房分区划分图》。
第十二条、住房分类划分
为便于对城市住房建设进行管理,控制住房面积结构比例,根据规划各片区中居住用地分布所在地的周边环境、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条件、开发实施时序、地价、功能分区和土地利用现状等因素分析,在户型结构比例总量平衡的基础上(即90平方米/户以下户型面积与90平方米/户以上户型面积比例为7:3)对城市住房按一类控制区、二类控制区、三类控制区进行控制。具体分区为:
(1)、一类控制区包括洞庭北路以东、鲁肃巷以西、翰林街以北、机关幼儿园以南所围合的区域;金鹗路、白杨坡路、青年中路、花板桥路以南至南湖游路、嘴前路之间的区域;穆家坡路以南,虎形山路以北,马家山路以西,湖滨大道之间的区域;奇西路、见微路、李芳路围合地区至南湖之间的地段;北港路、冷水铺路、雷锋山路、八字们路、长山路、白石岭路及北港河两侧围合的地区;通海路以东,芭蕉湖路以北,洛家山路以南至芭蕉湖之间的地区;纬一路以南、纬三路以北、外环西路以东至旅游路之间的地区;沙鸥路、柳毅大道、世纪大道和濠河岸线围合的地区;洗马路、环北路、云中北路、云中西路、胜利路、希望路和云溪路围合的地区;环西路、京广铁路、新埠路之间的地区。
(2)、二类控制区包括通海路、吉家湖路和铁路专用线围合的地区;沿湖小区范围;茅草街以南的区域;金鹗山、城东路、德胜路、南辅道、站前路、琵琶王路、北港路、金鹗路、花板桥路、青年路、白杨坡路围合的地区;枫桥湖路、岳州路至东风湖地区;茶园路至洛王路之间冷水铺路两侧地段;回龙桥路、八字门路、白石岭路、长山路、青年路和通海路围合的地区;湖滨片区除一类控制区外的其他居住用地范围;奇西路、李芳路和学院路围合的地区;云溪片区
和君山片区除一类控制区外的其他居住用地范围。
(3)、三类控制区包括中心城区除一类、二类控制区以外的其他居住用地范围。
住房分类具体详见《住房户型面积结构规划图》。
第十三条、住房建设规模规划:市场引导,严格按住房分类控制住房户型结构比例。
2006年至2010年中心城区、云溪片区、君山片区住房开发总量所占比例规划确定为:88.7%、8.0%、3.3%。各片区分年度商品住房建设总量见附表1: 各片区住房开发量的土地需求见附表2:
2006年-2010年一、二、三类区域分年度住房开发量,具体如下表:
表4:
单位:万平方米
年份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全市需求面积 |
89.0 |
102.4 |
117.6 |
135.3 |
155.7 |
一类区需开发面积 |
26.7 |
30.72 |
35.28 |
40.59 |
46.71 |
二类区需开发面积 |
35.6 |
40.96 |
47.04 |
54.12 |
62.28 |
三类区需开发面积 |
26.7 |
30.72 |
35.28 |
40.59 |
46.71 |
规划“十一五”期间岳阳城市住房建设,各年度户型面积结构即90m2以下/套住宅与90m2以上/套住宅比例为7:3,完全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的要求。
规划各片区中一类区居住用地中90平方米/套以下住房建筑面积与90平方米/套以上住房面积控制比例见下表:
表5: 90平方米/套以下住房建筑面积与90平方米/套以上住房面积控制一览表
片区名称 |
90平方米/套以上住房面积(万平方米) |
90平方米/套以下与90平方米/套以上住房面积比例 |
备 注 |
铁西片区 |
6.0 |
3:7 |
|
南湖片区 |
23.6 |
3:7 |
|
七里山片区 |
6.8 |
3:7 |
|
城陵矶片区 |
14.0 |
3:7 |
|
八字门片区 |
52.0 |
3:7 |
|
奇家岭片区 |
12.0 |
3:7 |
|
湖滨片区 |
7.0 |
3:7 |
|
云溪片区 |
12.0 |
3:7 |
|
君山片区 |
5.0 |
3:7 |
|
规划各片区中二类区90平方米/套以下住房建筑面积与90平方米/套以上住房面积控制比例为6:4,三类区为10:0。
第十四条、经济适用房规划
(一)、经济适用房规划原则及目标:严格执行《岳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按照总量控制、分区建设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二)、经济适用房用地规划:规划2006年到2010年,岳阳市经济适用房建设总量达到106.3万平方米。其中2006年建筑面积15.8万平方米,2007年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2008年建筑面积20.8万平方米,2009年建筑面积24.0万平方米,2010年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五年经济适用房建设共需建设用地70.9公顷,其中2006年10.5公顷,2007年12.1公顷,2008年13.9公顷,2009年16.0公顷,2010年18.4公顷,规划用五年时间基本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十五条、廉租房规划
(一)到“十一五”期末,规划共解决6417户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廉租房建设总量为31.7万平方米,建设用地需求21.1公顷。
其中: 2006年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用地面积1.3公顷;2007年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用地面积4.9公顷;2008年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用地面积4.9公顷;2009年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用地面积4.9公顷;2010年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用地面积5.1公顷。
具体情况见附表4
第十六条、拆迁安置房和居民点规划
岳阳市到2010年共规划拆迁还建居民点20个,总用地面积为137.6公顷。
其中 铁西片区:1个点;七里山片区:1个点;城陵矶片区:1个点; 南湖片区:4个点;八字门片区:1个点;湖滨片区:3个点;奇家岭片区:3个点;云溪片区:1个点;君山片区:1个点;金凤桥片区:4个点。
具体情况见附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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